法院告知被执行人现在是没有任何财产的,但是据当事人这边反馈说他是知道被执行人这边把自己的房产车辆以及存款都转移给了他的配偶跟孩子,然后做了假离婚。
这个情况是非常常见的,尤其是这种被执行人转移到他自己的配偶跟子女名下的一些财产,这种都是常规操作,根据我们执办经验来说,像这种转移大概率还是有机会追回的,虽然这个案子他的配偶跟子女都不是被执行人,所以直接在执行程序中是没有办法直接去执行他们现在名下的一个财产的,需要通过其他的途径,打撤销权或者是撤销转移的赠与,这样才有机会把这套房跟车辆回归到被执行人名下,从而进一步的去执行。
被执行的房产转移给了他的配偶,现在他名下是没有任何房产的,但是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因为他们是属于一个夫妻关系,会存在一个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我们可以向法院诉请,第一种就是析产,就是让法院去重新打一个诉讼,通过析产诉讼来划分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重新让被执行人享有这套房的一个份额,从而进行法院的再次拍卖,从而拿回你的执行款。
第二种,比如说他赠与给了他的儿子,像这种赠与的话,我们要在一个处置期间之内去打一个撤销权,通过撤销权诉讼我们才能够重新把这套房或和车辆回归到被执行人名下,从而进一步去评估拍卖变现这种被执行人的财产。
这种情况是在执行案子中非常常见的转移财产的情况,执行法官是不会直接去执行转移后的一个财产的现状的,需要通执行律师重新去查询财产线索以及调档重新打撤销权诉讼,需要诉讼这种方式去推进,所以执行难是非常需要后续执行律师的跟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