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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侦探事务所,重庆私人调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23-07-25


私人侦探的确不仅存在于文学作品中,现实中的私人侦探屡见报端,但是大多与“正面形象”相去甚远,反而跟“唐人街第一神探”有着重合的“槽点”——帮正室夫人抓小三。


“有些老板欠了几百万跑了,找不到人了,我们就帮忙找人,有些家长怀疑自己的孩子在学校早恋或者被人欺负,我们就去跟踪观察。不过最多的还要属婚姻调查。”一位被采访的私家侦探这样描述着自己的工作。


职业不分贵贱,小安当然不是看不起私家侦探,相反,存在即合理,有需求自然有市场。但值得探讨的是,如何将这样一份职业,在合法的范围内去做好。


对于私人侦探的存在究竟合法吗、调查和拍摄到的证据是否能够被法院采纳等问题,不少人还不是太清楚,咱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法律点。

 

提纲挈领地说,私家侦探的工作(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有一部分仍然是游走在合法与不合法的边缘。所以先要提醒大家,委托私家侦探帮助调查、搜集证据等是有风险的。


【解释一下,之所以可能不合法,是因为在这个领域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


仅这样描述有些苍白,小安借助实际案例来给大家解释哪些行为合法、哪些不合法:

2014年8月,王女士因发现丈夫出轨而想要离婚,但是为了能够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尽量多分财产等,希望可以搜集一些丈夫出轨的证据。于是她通过朋友推荐找到一家“靠谱”的私家侦探所,希望侦探社能帮其查找丈夫的开房记录。


圣诞节前,双方以5000元的价格成交,王女士付了钱,把丈夫的身份证号发给了侦探社工作人员李某。三四天之后,李某先是通过微信将丈夫的户籍、车辆照片发给了王女士,随后又将多张开房记录照片传了过来。


不过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些“证据”却把这位“侦探”送进了法院。法院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为非法牟利从事“私家侦探”业务,先后接受多人委托,调查他人婚外情、个人行踪等,采取安装定位器、派人跟踪等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00余条,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其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没收非法所得20余万元,并处罚金1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五十三条)



通过这个事儿,我们可以逐个对关键点进行分析:


➤ 1、“侦探社”合法吗?

答案是否定的。


早在1993年,公安部发布《关于禁止开设“私家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家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


但是现在社会上不乏一些“XXX咨询公司”是有营业执照的,但是如果您发现了直接以某某侦探社命名的,那么他们很有可能连最基本的营业执照都没有,大家就要警惕了,违法的。

 

这两天有新闻爆出,重庆有位王小姐最近就因为怀疑父亲有外遇,在网上找了家私人调查公司帮忙调查小三的个人信息,岂料不但没查到信息,反倒被雇佣的调查公司先后骗取了9000元钱。


➤ 2、“侦探”调查到的哪些信息是违法的?


因为上文中提到的禁止性通知,私人侦探在我国被禁止受理民事、经济纠纷,追讨债务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咨询,涉及个人隐私的调查等。这就代表着“私家侦探”只能行使普通公民的合法知情权,而无法涉足刑事侦查活动。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特定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才具有刑事案件侦查权。】


也就是说,通过委托人的授权,私家侦探可以在公共场合或者未侵犯他人隐私的前提下拍照取证,或者在有权机关调取相关证件和资料,毕竟“法无禁止皆自由”。


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出台,其中允许将私人录制的录音和录像作为“呈堂证供”。私人侦探即使没有法律上的侦查权,却可以作为个人,接受委托人的请求搜集证据。

 

不过话说回来,虽说作为一种民事行为,私人侦探的行为不算违法,但是一旦操作不当、手段擦边乃至过于极端,很容易就会出事儿。比如一些从业人员水平法律知识匮乏,取证手段非法,不但得到的证据不能被法院采用,还会把自己赔进去,就如前面提到的案例。

 

一些行业的乱象,其实就与领域内的法律完备程度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我国也有民间调查行业方面的相应法律法规,谁能从业、谁来审批、能够调查什么范围的事物、通过什么手段调查,由谁来监管、违法的惩罚等等,想必届时大家就能够放心地聘请这些侦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