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给子女买的房子算父母共同财产吗
通常来讲,婚后给子女买的房子,如果很清楚地表明只是要赠与给子女这一方,那这房子就属于子女自己的个人财产。
要是没明确说只是给子女一方,一般就会被看作是给夫妻双方的赠与,也就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有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除了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之外,都算夫妻的共同财产,是要归夫妻共同所有的。
所以,这里的关键就在于购买房产那个时候,有没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
要是有那种明确的约定,说只给子女,那这房子就跟父母的共同财产没啥关系;要是没有明确的约定,那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共同财产。
就好比说,买房子的时候要是特意写清楚了只给孩子,那这房子就稳稳当当是孩子的;要是没写清楚,那可能就会被大家认为是父母共同的财产,这中间的差别可大着,大家可得弄清楚。
二、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性质如何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实践,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性质的认定如下:
首先,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其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原则上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在实际认定时,关键在于出资时间(婚前或婚后)以及是否有明确约定。如有书面协议等明确表明是借款或者赠与某一方,按约定处理;若无明确约定,则按上述原则判断。这既能保护出资父母的权益,也符合婚姻财产分配的公平原则。
三、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性质该咋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
首先,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时,该出资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财产支持,房产相应部分为子女个人财产。
其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规定,原则上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该出资所对应的房产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若父母有明确约定,比如通过书面协议等形式表明是对一方的赠与,或者是借款等,那么则按照约定来认定出资性质。所以,关键在于是否有明确约定以及出资时间节点来综合判断父母购房出资的性质。